为规范集中充电柜的安全使用与管理,防范电气火灾、设备故障及人员伤害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技术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园区、社区等场所安装的电动自行车、移动设备集中充电柜的安全管理。管理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设备巡检、用户操作规范及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 设备与安装要求
设备选型标准
充电柜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认证(3C认证)及GB 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配备过压、过流、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及自动断电功能。
外壳采用阻燃材料,内部设置防火隔离单元。
安装规范
独立设置于通风、干燥的专用区域,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参考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电缆线路穿管保护,避免与可燃物接触;插座、接口需防水防尘设计。
配备烟感报警装置及灭火设备(如悬挂式干粉灭火器)。
第三章 使用管理规范
用户操作要求
禁止私拉电线、改装充电设备;充电时严禁遮挡散热口。
充电完成后及时移除设备,禁止长时间超负荷充电(建议单次充电不超过8小时)。
发现设备异常(如冒烟、异味、异响)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职责
每日巡查充电柜运行状态,记录电压、电流、温度参数。
监督用户规范操作,制止违规充电行为。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
第四章 维护与检查
日常巡检
每日检查设备外观、线缆连接及消防器材有效性。
每月测试漏电保护器、烟感报警装置功能。
每季度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安全检测。
故障处理
发现故障立即停用设备,设置警示标识并联系厂商维修。
维修记录需存档备查,严禁带病运行。
第五章 应急处置
应急预案
制定火灾、漏电等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明确人员疏散路线及救援措施。
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确保管理人员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事故报告
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主管部门,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第六章 责任与奖惩
责任划分
管理单位对设备安全负主体责任,使用者对违规操作承担直接责任。
违规充电行为纳入信用管理,屡教不改者限制使用权限。
奖惩机制
对及时发现隐患、避免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
对管理失职或违规操作者依规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管理单位负责解释及修订。
地方消防、安全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
充电柜安全操作规程
应急处置流程图
设备巡检记录表
通过严格执行本规定,可有效降低集中充电场景的安全风险,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建议结合实际情况细化措施,并定期开展安全评估与改进。